【經文資訊】卍新纂續藏經第 54 冊 No. 0873 肇論略註

No. 873-A 肇論序

慧達率愚序長安釋僧肇法師所作宗本不遷等四論曰。有美若人。超語兼默。標本則句句深達佛心。明末則言言備通眾教。達。猥生天幸。逢此正音。每至披尋。不勝手舞。誓願生生盡命弘述。夫神道不形。心敏難繪。聊寄一序。請俟來哲。蓋大分深義。厥號本無。故建言宗旨。標乎實相。開空法道。莫逾真俗。所以次釋二諦。顯佛教門。但圓正之因。無尚般若。至極之果。唯有涅槃。故末啟重玄。明眾聖之所宅。雖以性空擬本。無本可稱。語本絕言。非心行處。然則不遷當俗。俗則不生。不真為真。真但名說。若能崇茲一道。無言二諦。斯則靜照之功著。故般若無知。無名之德興。而涅槃不稱。余謂此說周圓。罄佛淵海。浩博無涯。窮法體相。洪論第一。肇公其人矣。

No. 873

肇論略注卷一

肇論

肇。乃作者之名。曰僧肇。時稱肇公。論。乃所立之論。蓋以人名論也。公為什門高弟。從譯場翻譯諸經。久參什師。深達實相。比因佛法西來甚少。大義未暢。時人多尚老莊虗無之談。而沙門釋子亦相尚之。多宗虗無以談佛義。各立為宗。如晉道恒。述無心論。東晉道林。作即色遊玄論。晉竺法汰。作本無論。皆墮相言無。都墮斷滅。公愍大道未明。故造此四論。以破邪執。斯立言之本意也。論者。謂假立賓主。徵析論量。以顯正理。摧破邪執。人法雙影。故曰肇論。

後秦長安釋僧肇作

苻堅有國。據關中。號為大秦。暨姚萇篡立。亦號為秦。故史以前後別之。萇崩。其子興。嗣國。什師譯經。當興之時。故公稱後秦。按公傳略云。法師僧肇。京兆人。幼家貧。為人傭書。遂博觀子史。志好虗玄。每以老莊為心要。既而歎曰。美則美矣。然其栖神冥累之方。猶未盡善。後見舊維摩經。歡喜頂受。乃曰始知所歸矣。因此出家。年二十為沙門。名震三輔。什公在姑臧。肇走依之。什與語。驚曰法中龍象也。及歸關中。詳定經論。四方學者。輻輳而至。設難交攻。肇迎刃而解。皆出意表。著般若無知論。什覽之曰。吾解不謝子。文當相揖耳。傳其論至匡山。劉遺民以似遠公。公拊髀歎曰未曾有也。復作物不遷等論。皆妙盡精微。秦主尤重其筆札。傳布中外。年三十二而卒。當時惜其早世云。

宗本義

宗本者。示其立論所宗有本也。以四論非一時作。論既成。乃以宗本義統之。蓋所宗本乎一心。以窮萬法迷悟凡聖之源也。如起信以一心為宗。有法有義。故曰宗本義。

本無。實相。法性。性空。緣會。一義耳。

此標宗揀法。以為四論之本也。本無者。直指寂滅一心。了無一法。離一切相。逈絕聖凡。故曰本無。非推之使無也。以一切諸法。皆一心隨緣之所變現。心本無生。緣會而生。故曰緣會。以緣生諸法。本無實體。緣生故空。故曰性空。以全體真如所變。故曰法性。真如法性所成諸法。真如無相。故諸法本體寂滅。故曰實相。是以本無。為一心之體。緣會。為一心之用。實相。法性。性空。皆一心所成萬法之義。故曰一義耳。依一心法。立此四論。不遷當俗。不真當真。二諦為所觀之境。般若為能觀之心。三論為因。涅槃為果。故首為宗體。

何則。(此徵起四論。各有所宗)一切諸法。緣會而生。

此下標顯不遷宗體也。寂滅一心本無諸法。本無今有。故曰緣會而生。

緣會而生。則未生無有。緣離則滅。

此顯心本不生。但是緣生。非心生也。以生本無生。故滅亦緣滅。非心滅也。不生不滅一心之義。於是乎顯矣。

如其真有。有則無滅。

此返顯緣生諸法非實有也。真。實也。若諸法果是實有。則不應隨緣散滅。今既隨緣滅。則法非實有矣。

以此而推。故知雖今現有。有而性常自空。性常自空。故謂之性空。

以此緣生緣滅而觀諸法。則知雖今現有而非實有。以體常自空。體常自空。故義說性空。

性空故。故曰法性。

諸法實性即是真如。真如性空。以真如性現成諸法。法法全真。良由真如性空。故諸法性空。稱為法性。

法性如是。故曰實相。

諸法之性全體真如。真如之相本自無相。法性如如。寂滅離相。故曰實相。

實相自無。非推之使無。故名本無。

實相乃真如實體。今既隨緣成一切法。則法法皆真。若觀法法全真。則了無一法可當情者。斯則不待推測使無。則法本無也。萬法本無。又何有一毫可轉動哉。以此而觀諸法。則不遷之旨。昭昭心目矣。上明不遷宗本。

言不有不無者。(此標不真空宗本也)不如有見常見之有。邪見斷見之無耳。

此標立論所破之執也。不如。猶不比也。凡夫外道。定執諸法是實有。確執諸法為斷滅之無。政在所破。但以不字破之。故曰不有不無。

若以有為有。則以無為無。

此出計也。若以諸法為實有。則墮常見。若以諸法為實無。則墮斷見。

夫不存無以觀法者。可謂識法實相矣。

此示正觀也。存無下應添一有字。言不存有無二見以觀法。可謂識法之實相矣。以有無二見。顛倒見也。

雖觀有而無所取相。然則法相為無相之相。聖人之心。為住無所住矣。

此出觀益也。謂離有無二見以觀諸法。則法法寂然。故法雖有而不取相。不取法相。則當體如如。故相即為無相之相矣。諸相無相。寂滅性空。斯則所觀之境空。境空則心自寂。故聖人之心。為無住之住。此心空也。心境俱空。於何不寂。

三乘等觀性空而得道也。性空者。謂諸法實相也。見法實相。故云正觀。若其異者。便為邪觀。設二乘不見此理。則顛倒也。

此約法以顯能觀之人也。三乘之人。同觀性空而得道果。然此諸法性空。即是實相。能見諸法實相。方為正觀。設使二乘不見此理。則同凡夫顛倒矣。此單約諸法盡皆實相。二乘所見偏空。亦是實相性空。若不是實相性空。何以得證道果。意謂法一人異。故下難明。

是以三乘觀法無異。但心有大小為差耳。

此明法一人異也。伏難。難曰。既三乘同見一法。何以證果有差。答曰。其實三乘觀法無異。但為心有大小。故證果有差耳。足知法本是一。但人心大小有異。故所證果不同。以取不取相故耳。非法異也。正若三獸渡河。河本是一。但三獸大小不同。故所履淺深不一。斯乃獸三而河非三也。詳夫立論之意。蓋以不遷當俗。不真當真。二諦為所觀之境。般若為能觀之智。境智為因。涅槃為果。其三乘乃能修之人。故介宗本之中。良有以也。

漚和般若者。大慧之稱也。

此標般若無知宗本也。梵云漚和。此云方便。般若。此云智慧。以有方便之智。乃稱大慧。若無方便。但名孤慧。故所取偏空。非大慧也。前二論真俗二諦。當所觀之境。今漚和般若。為能觀之心。雙照二諦。不取有無。不墮二邊。故云大慧。

諸法實相。謂之般若。能不[1]形證。漚和功也。適化眾生。謂之漚和。不染塵累。般若力也。

此釋大慧之義也。能見諸法實相。是謂般若。雖觀空而不取證。仍起方便度生之事。是仗漚和之功也。適化眾生。乃方便之事。雖涉生死。不被塵勞所累。全仗般若之力也。是以菩薩觀空而萬行沸騰。涉有而一道清淨。淨名云。無方便慧縛。有方便慧解。無慧方便縛。有慧方便解。雙照二諦。不取有無之相。故能出空入假而無礙。故云大慧。

然則般若之門觀空。漚和之門涉有。涉有未始迷虗。故常處有而不染。不厭有而觀空。故觀空而不證。是[1]謂一念之力。權慧具矣。一念之力。權慧具矣。好思。歷然可解。

此重明不證不染之義也。以般若唯照空。漚和唯涉有。以涉有而不迷虗。是仗般若之力。故處有而不染。以不厭有而觀空。故觀空而不取證。是仗漚和之功也。斯則空有不異之二諦。權實不二之一心。同時雙照。存泯無礙。故曰一念之力權慧具矣。好思歷然可解者。勉其用心觀照分明。則心境歷然。權實並顯。當不勞而妙契矣。

泥洹盡諦者。直結盡而。則生死永滅。故謂盡耳。無復別有一盡處耳。

此標涅槃無名宗本也。言泥洹。亦名涅槃。稱為盡諦者。直是煩惱結盡而。所謂五住究盡。故二死永亡。是生死永滅。名為盡耳。非復別有一盡處可歸。亦非實有一名可稱也。故曰涅槃無名。四論所宗。一心為本。謂不有不無之二諦。以非知不知之觀照。證不生不滅之一心。因果冥會。妙契環中。宗本之義。盡乎是矣。

物不遷論第一

此論俗諦即真。為所觀之境也。物者。指所觀之萬法。不遷。指諸法當體之實相。以常情妄見諸法。似有遷流。若以般若而觀。則頓見諸法實相。當體寂滅真常。了無遷動之相。所謂無有一法可動轉者。以緣生性空。斯則法法當體本自不遷。非相遷而性不遷也。能見物物不遷。故即物即真。真則了無一法可當情者。以此觀俗。則俗即真也。良由全理成事。事事皆真。諸法實相。於是乎顯矣。論主宗維摩法華。深悟實相。以不遷當俗。即俗而真。不遷之旨。昭然心目。

夫生死交謝。寒暑迭遷。有物流動。人之常情。余則謂之不然。

將明不遷。先立遷流之相。為所觀之境。要在即遷以見不遷。非相遷而性不遷也。是由人迷謂之遷。人悟即不遷。故曰人之常情。余則謂之不然。論主妙悟實相。故總斥之。法華云。不如三界。見於三界。大火所燒。此土安隱。譬如恒河之水。人見為水。鬼見為火。迷悟之分。亦由是也。

何者。(徵釋迷悟之由)放光云。法無去來。無動轉者。

引經立定宗體。此義引彼經第七卷中云。諸法不動搖。故諸法亦不去亦不來等。即法華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蓋言諸法實相。當體如如。本無去來動轉之相。佛眼觀之。真空冥寂。凡夫妄見。故有遷流。不遷論旨。以此為宗。

尋夫不動之作。豈釋動以求靜。必求靜於諸動。

此依宗出體也。尋究不動之旨。蓋即動物以見真常。非捨動以求靜也。良由全理所成之事。法法皆真。當體常住。非於事外求理。故但言事不遷。不說理不遷也。以即事物以見不遷。故云必求靜於諸動。立論文義有四段。初約動靜以明境不遷。次約境以明物不遷。三約古今以明時不遷。四約時以明因果不遷。此初也。

必求靜於諸動。故雖動而常靜。不釋動以求靜。故雖靜而不離動。

此依體釋義也。必求靜於動。雖萬動陳前。心境湛然。故曰雖動常靜。苟不捨動求靜。故一道虗間。雖應緣交錯。不失其會。如華嚴云。不離菩提場。而徧一切處。所謂佛身充滿於法界。普現一切羣生前。隨緣赴感靡不周。而恒處此菩提座。不悟此理。難明動靜不二之旨。

然則動靜未始異。而惑者不同。緣使真言滯於競辯。宗途屈於好異。所以靜躁之極。未易言也。

此依義辯惑也。其實動靜一源。本來不二。故未始異。迷者妄見不同。各執一端。真言。如所引不去來動轉等了義之談。以異見不同。故使真實之言滯於競辯而不通。使一乘真宗不能伸暢。返屈於好異之論。如所破心無本無廓然等。皆不了實相而妄生異論。論者以此之故。所以靜躁之極致。難與俗人言也。

何者。(徵釋難言之所以)夫談真則逆俗。順俗則違真。違真故迷性而莫返。逆俗故言淡而無味。

所以難言者。以法不應機。所謂高言不入於俚耳也。若談真則逆俗人之耳。若順俗則違真常之道。若真常不明。則迷者不能使之歸真。若逆俗人之耳。則言之出口淡而無味。此其所以難言也。

緣使中人未分於存亡。下士撫掌而弗顧。

所以難言者。正為根機之不同也。其順真逆俗之言。若上根利智。聞而便信。故不失人。亦不失言。若使中根之人。則猶疑不決。故未分存亡。若下根聞之。則撫掌大笑而不顧矣。存亡撫掌二語。出老子。中士聞道若存若亡。下士聞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為道。是知實相妙談。聞而信者實不易得。所以靜躁之極。未易言也。

近而不可知者。其唯物性乎。

此歎不唯信根之難。而真常之法。其實難信難解也。以其觸目皆真。目對之而不覺。可不哀歟。

然不能自。聊復寄心於動靜之際。豈曰必然。試論之曰。

此言作論之意。為愍迷者。悲興於懷。不能自。聊爾寄心於動靜之間。以明動靜不二之言。以曉迷者。然非敢謂必然。但試論之耳。

道行云。諸法本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中觀云。觀方知彼去。去者不至方。

此引經論以定不遷宗極也。諸法當體寂滅。本自無生。從緣而生。故無所從來。緣散而滅。故去亦無所至。如空中華。無起滅故。中論但義引彼第二論破去來品云。去法。去者。去處。皆相因待。不得言定有定無。是故決定知三法虗妄。空無所有。但有假名。如幻如化。大方無隅。本無定向。去者妄指。其實無方可至。如人往東。究竟不知以何為東也。

斯皆即動而求靜。以知物不遷。明矣。

此下論物不遷也。經言法無來去。則觸目真常。論云去不至方。則去而不去。斯皆即動求靜之微意。證知物不遷明矣。

夫人之所謂動者。以昔物不至今。故曰動而非靜。(如朱顏在昔。今老耄。以謂流光遷謝。故曰動而非靜)我之所謂靜者。亦以昔物不至今。故曰靜而非動。(以我而觀。朱顏自住在昔。未嘗遷至於今。故曰靜而非動)動而非靜。以其不來。(人之以為遷流者。以少壯不來。故以為動)靜而非動。以其不去。(我之所謂不遷者。以少壯在昔不來今。亦如老耄在今不至昔。故以為靜)然則所造未嘗異。所見未嘗同。(同以昔物不來。而見有動靜之不同)逆之所謂塞。順之所謂通。(迷者以情逆理。故塞。悟者以理達事。故通)苟得其道。復何滯哉(若悟真常。有何相可滯哉)

傷夫人情之惑也久矣。目對真而莫覺。

上逆順二言。總申實相之境不異。因人迷悟之不同。故所見有乖。此傷夫下。正出迷情。以觸目皆真。人迷不覺。良可哀哉。

既知往物而不來。而謂今物而可往。往物既不來。今物何所往。

此總責迷倒也。既知往物不來。則知昔住在昔而不來今。則可例知今物亦不至昔矣。此乃不遷之義也。却謂今物可遷而往。豈不迷哉。

何則。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責向物於今。於今未嘗有。於今未嘗有。以明物不來。於向未嘗無。故知物不去。覆而求今。今亦不往。是謂昔物自在昔。不從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從昔以至今。

此約今昔不相往來。正明不遷之義也。以向物自住在向而不來。即今求向而不可得。返覆而觀。則知今自住今。而不至向。則不遷之義明矣。以其昔自住昔。今自住今。絕無往來之相。以此觀之。不遷之旨。昭然可見。論初引經論以無去來立定宗體。故返覆論之。

故仲尼曰。回也見新交臂非故。如此。則物不相往來。明矣。

此引孔子之言。以證不遷之義也。義引莊子。仲尼謂顏回曰。吾與汝交一臂而失之。可不哀歟。意謂交臂之頃。新新非故。蓋言迅速難留之如此也。論主引意。要在迅速極處。乃見不遷之實。楞伽云。一切法不生。我說剎那義。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賢首解云。以剎那流轉。必無自性。無自性故。即是無生。若非無生。則無流轉。是故契無生者。方見剎那。淨名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論主深悟實相。即在生滅遷流法中。頓見不遷之實。故所引乃遷流之文。以明不遷之旨。非達無生意者。最難轉身吐氣也。

既無往返之微朕。有何物而可動乎。

此結顯妙悟。不落常情也。後結文云。得意毫微雖速而不轉。言諸法湛然。無纖微朕兆來去之相。有何物而可動轉乎。詳其論意。雖云今昔之物本無去來。要見時無古今。平等一際。若達古今一際。則物自無往來。所謂處夢謂經年。覺乃須臾頃。故時雖無量。攝在一剎那。所謂枕上片時春夢間。行盡江南數千里。若以夢事而觀諸法。則時無古今。法無去來。昭然心目。纔入意地。便墮流轉。此非常情可到也。

然則旋嵐偃嶽而常靜。江河兢注而不流。野馬飄鼓而不動。日月歷天而不周。復何怪哉。

此引迅速四事。以證即物不遷。以成上無往返之微朕意也。旋嵐。亦云毗嵐。乃壞劫之風。須彌為之摧。故云偃嶽。野馬。出莊子。乃澤中陽燄。飄揚不停。且此四事。常情見之。以為遷流之極。若言不遷。則以為怪。以明眼觀之。本無遷流。復何怪哉。如初引經云。法無去來。無動轉者。正要即動以見不遷。非指靜為不遷也。靜不遷。又何論之有。故論命題。乃以物物當體不遷。非言相遷而性不遷也。此不遷之旨。正顯諸法實相。非妙悟之士。誠不易見。上備論不遷之旨。下引教會通。以釋前真言滯於競辯宗途屈於好異。靜躁之極未易言。等文。要人離言會意。不可執言失旨也。

噫。聖人有言曰。人命逝速。速於川流。(此言人命無常。意在密顯真常)是以聲聞悟非常以成道。緣覺覺緣離以即真。(二聖皆以聞無常而證果)苟萬動(法也)而非化。(化言生死無常也)豈尋化以階道。(道。涅槃果也。意謂若萬法不是無常。二乘聖人何以由聞無常而證聖果)覆尋聖言。微隱難測。(返覆推尋聖人之言。雖說無常。而意在密顯真常。所以隱微難測)若動而靜。似去而留。(聖人言雖動而意在顯靜。言似去而意實常住。所以靜躁之極未易言。但可以神會。難以事相求之耳。若不達聖人立言之旨。不能離言得意。將謂實有生死去來之相。執言競辯。此則終不能悟不遷之妙。直須離言得體。方能契會本真耳)可以神會。難以事求(謂滯相則迷真。當契神於物表耳)

是以言去不必去。閑人之常想。稱住不必住。釋人之所謂往耳。豈曰去而可遣。住而可留也。

此釋聖言難測。教人離言體妙也。言去言往。乃生死法也。住。乃涅槃常住之果也。凡聖人言生死遷流。不是實有可去之相。但防閑凡夫執常之想耳。所稱涅槃常住。非是實有可住之相。破二乘厭患生死之情耳。其實生死與涅槃。二俱不可得。豈曰定有生死可遣。實有涅槃可留也。下引證。

故成具云。菩薩處計常之中。而演非常之教。摩訶衍論云。諸法不動。無去來處。斯皆導達群方。兩言一會。豈曰文殊。而乖其致哉。

此明聖人言異而旨一。釋上生死涅槃二法皆空之義也。成具言菩薩以處凡夫計常之中。故說無常以破其執。非是實有生死之相。意在令人即無常以悟真常。如大論云。諸法湛然。常住不動。本無去來。意欲令人即羣動以悟不遷。而常與無常之言。皆導達羣方。隨類應機之談。言異而旨一。豈以殊文而乖其致哉。執言競辯。豈非惑耶。下釋兩言一會。

是以言常而不住。稱去而不遷。(證無為而不捨萬行。故常而不住。處生死而不起涅槃。故去而不遷)不遷。故雖往而常靜。(雖順萬化。而一道湛然)不住。故雖靜而常往。(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雖靜而常往。故往而弗遷。(以無心意而現行。故常往而弗遷)雖往而常靜。故靜而弗留矣。(不住無為。不捨有為。故靜而不留。此釋兩言一會之義也)然則莊生之所以藏山。仲尼之所以臨川。斯皆感往者之難留。豈曰排今而可往。是以觀聖人心者。不同人之所見得也。

此引二氏之言。證明兩言一會之義也。莊子曰。藏舟於壑。藏山於澤。謂之固矣。有力者負之而趨。昧者不覺。藏天下於天下。則無所遯矣。此言舟山藏於壑澤。將謂之固。然被有力者負之而趨。則不能留。如今人熟睡舟中。順流而去。雖遷實不見其遷。意謂人未忘形合道。縱隱遯山林。寄形天地。然形骸亦被造化密移。而昧者不覺。以有所藏。則有所遯。若形與道合。則無所藏。無藏則無遯。如藏天下於天下。則無所遯。此莊子意也。論語。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捨晝夜。此歎道體無間。如川流之不息。此孔子意也。論主引文以證不遷。意取昧者不覺。則雖遷而不遷。不捨晝夜。則雖往而不往。故論釋之曰。斯二語者。但是感歎往者之難留。不是排今而可往。斯則言雖似遷而意實不遷。故誡之曰。觀聖人之心。不以常情執言害義。可謂之得矣。論主引遷流之文。而釋以不遷之義。結以不是排今可往。則重在今物自在今。不從昔以至今一語。為不遷之準。要人目前當下直達不遷之旨。了無去來之相。求之言外。則妙旨昭然。

何者。人則謂少壯同體。百齡一質。徒知年往。不覺形隨。(人雖同體一質。而有老少之不同。形容似有遷變。其實朱顏自隨住在昔少時而不來。老耄自住在今而不去。此不遷意也)是以梵志出家。白首而歸。隣人見之曰。昔人尚存乎。梵志曰。吾猶昔人。非昔人也。鄰人皆愕然。非其言也。所謂有力者負之而趨。昧者不覺。其斯之謂歟。

此引梵志之事。以釋雖遷而不遷。以明昧者不覺之義也。且梵志自少出家。白首而歸。隣人見之。謂昔人猶在。是以昔之朱顏為今之老耄。梵志答曰。吾似昔人。非昔人也。意為少壯自住在昔而不來。豈可以今之老耄排去而至昔耶。此不遷之義明甚。但隣人不知。故愕然非其言。是昧者不覺之意也。予少讀此論。竊以前四不遷義。懷疑有年。因同妙師結冬蒲阪。重刻此論。校讀至此。恍然有悟。欣躍無極。因起坐禮佛。則身無起倒。揭簾出視。忽風吹庭樹。落葉飛空。則見葉葉不動。信乎旋嵐偃嶽而常靜也。及登廁去溺。則不見流相。歎曰。誠哉。江河競注而不流也。於是回觀昔日法華世間相常住之疑。泮然冰釋矣。是知論旨幽微。非真參實見。而欲以知見擬之。皆不免懷疑漠漠。吾友嘗有駁之者。意當必有自信之日也。

是以如來因群情之所滯。則方言以辯惑。乘莫二之真心。吐不一之殊教。乖而不可異者。其唯聖言乎。

此總結聖人言異而心不異也。諸佛出世。本來無法可說。但因群生所執之情。故隨類設言以辯惑。破其執耳。所乘乃不二之真心。其言乃不一之殊教。其說雖乖。而心實不可異者。其唯聖言乎。隱微難測。正在於此。

故談真有不遷之稱。導俗有流動之說。雖復千途異唱。會歸同致矣。

此釋乖而不異之義也。謂談真有不遷之稱。而意在攝俗。導俗有流動之說。而意在返真。是以千途異唱。會歸同致。此所以乖而不可異也。

而徵文者聞不遷。則謂昔物不至今。聆流動者。而謂今物可至昔。既曰古今。而欲遷之者。何[1]也。

此出迷者執言失旨也。徵文。謂取信於文言者。隨語生解。聞不遷。則謂昔物不至今。似為得旨。及聆流動。又謂今物可至昔。既曰古今。則古自住古。今自住今。而欲遷今至古者何耶。此責執言之失也。以古不來則易見。言今不至昔最難明。論主直以現今當下不遷至昔。立定主意。要人目前頓見不遷之實。了悟諸法實相。為論之宗極。

是以言往不必往。古今常存。以其不動。稱去不必去。謂不從今至古。以其不來。

此下正破迷執也。上論物不遷。此論時不遷。凡言往不必作往解。古今常存者。以其不動也。凡稱去不必作去解。謂不從今至古者。以古不來今也。

不來。故不馳騁於古今。不動。故各性住於一世。

此結歸宗體也。以其不來不去。了無三際之相。故不馳騁於古今。不動不靜。平等一如。故各性住於一世。

然則群籍殊文。百家異說。苟得其會。豈殊文之能惑哉。

此顯忘言會旨也。雖則千經萬論。殊文異說。苟得法界宗通。則會歸一真之境。豈被文言之所惑哉。

是以人之所謂住。我則言其去。人之所謂去。我則言其住。然則去住雖殊。其致一也。故經云。正言似反。誰當信者。斯言有由矣。

此顯迷語一源也。人之所謂住者。乃妄執為常。且執常。則墮無常矣。故我言去以破其執者。意在無住。非謂往也。今之所謂去者。乃執生死無常也。我則言其住以破其執。意在本無生死。非謂住而可留也。是則去住二言。無非破執之談。以顯一真常住。故言殊而致一。正若老氏所云正言似反。誰當信者。斯言有由矣。此言迷悟不出一真。是非本無二致。正是現前。則不隨言取義也。

何者。(此徵顯古今不遷。要即迷返悟也)人則求古於今。謂其不住。(人於今中求古而不可得。則計以為遷。此迷也)吾則求今於古。知其不去。(我求今於古中而不可得。則知今不去。此悟也)今若至古。古應有今。古若至今。今應有古。(若今古果有往來。則當互有其跡)今而無古。以知不來。古而無今。以知不去。(此正示不遷義也。以今中無古。則知古不來。古中無今。則知今不去。既無來去。則前後際斷。又何遷之有)若古不至今。今亦不至古。(古今不相到)各性住於一世。有何物而可去來。(若悟古今一際。則了法法真常。經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此則事各性佳於一世。有何物而可去來哉)然則四[1]象風馳。璇璣電捲。得意毫微。雖速而不轉。

此結歸妙悟也。四象乃日月星辰。新疏指四時。璇璣舊為北斗二星名。今意為斗樞。皆旋轉不停。如電捲無速也。苟悟不遷之理於毫微。則雖速而不轉。若法界圓明。則十方湛然寂滅矣。前一往皆論迷見遷流故。故為凡。此下論悟則不遷。是為聖。

是以如來。功流萬世而常存。道通百劫而彌固。

此下言悟之為聖。故常住不朽。以明因果不遷也。功流萬世。則利他之行常存。道通百劫。自利之行益固。雖萬世百劫。時似有遷。而二行不朽。不遷之實也。

成山假就於始簣。修途託至於初步。果以功業不可朽故也。

此引二氏之言。以證因果不遷之義也。論語云。譬如為山。雖覆一簣。進吾進也。老子云。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二語皆譬資始成終之意。為山萬仞。假一簣以成功。山成而初簣不廢。如行千里。始於發足一步。行至而初步不移。故功成至聖。行滿不異於初心。所謂發心畢竟二無別。從因至果。而行行不遷。淨名云。所作之業亦不忘。不忘則不朽。善惡皆然。此論聖功也。

功業不可朽。故雖在昔而不化。不化故不遷。不遷故則湛然明矣。故經云。三災彌[2]綸而行業湛然。信其言也。

此以不朽釋不遷意。所言功業不朽者。以昔因不化。由不化。故不遷。不遷。故知因果湛然。平等一際明矣。引經證成。彌綸。充滿之義。言三災壞劫。乃遷之極也。而行業湛然。不動不壞。所謂大火所燒時。我此土安隱。則極遷極不遷。言可徵矣。

[3]者。果不俱因。因因而果。因因而果。因不昔滅。果不俱因。因不來今。不滅不來。則不遷之致明矣。復何惑於去留。踟躕於動靜之間哉。

此總結歸因果不遷。以終一論之義也。何者。徵明因果不遷之意。果不俱因。言因果終始不同遷也。因因而果。果成而因不滅。不遷也。果不俱因。而昔因不來。不來。則昔自住昔。雖遷而不遷也。以不滅不來。則不遷之理明矣。又何惑於去留之相。踟蹰於動靜之間哉。踟蹰。乃顧不進之意。猶豫不決之謂也。既明不遷之理。又何惑於去來之時。懷疑於動靜之境哉。一論大義。結歸於此。

然則乾坤倒覆。無謂不靜。洪流滔天。無謂其動。苟能契神於即物。斯不遠而可知矣。

此結責勸修也。謂既明不遷之理。則旋乾倒嶽。勿謂不靜。洪流滔天。勿謂其動。此責也。下勸修。若能契悟於即物。見真之境。則觸目無非實相常住。一切萬法無有一毫可動轉者。斯則不必遠求而當下可知矣。

物不遷論(終)

予少讀肇論。於不遷之旨茫無歸宿。每以旋嵐等四句致疑。及後有省處。則信知肇公深悟實相者。及閱華嚴大疏。至問明品。譬如河中水。湍流競奔逝。清凉大師引肇公不遷偈證之。蓋推其所見妙契佛義也。予嘗與友人言之。其友殊不許可。反以肇公為一見外道。廣引教義以駁之。即法門老宿。如雲棲紫柏諸大老。皆力爭之。竟未迴其說。予閱正法眼藏。佛鑑和尚示眾。舉僧問趙州。如何是不遷義。州以兩手作流水勢。其僧有省。又僧問法眼。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如何不取於相。見於不動去。法眼云。日出東方夜落西。其僧亦有省。若也於此見得。方知道旋嵐偃嶽。本來常靜。江河競注。元自不流。其或未然。不免更為饒舌。天左旋。地右轉。古往今來經幾徧。金烏飛。玉兔走。纔方出海門。又落青山後。江河波渺渺。淮濟浪悠悠。直入滄溟晝夜流。遂高聲云。諸禪德。還見如如不動麼。然趙州法眼。皆禪門老宿將。傳佛心印之大老。佛鑑推之示眾。發揚不遷之旨。如白日麗天。殊非守教義文字之師可望崖者。是可以肇公為外道見乎。書此以示學者。則於物不遷義。當自信於言外矣。

肇論略注卷一


【經文資訊】卍新纂續藏經第 54 冊 No. 0873 肇論略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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