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41 冊 No. 1821 俱舍論記

[7]俱舍論記卷第十一

分別第三之四

如是已說至今當說者。此下大文第二明器世間。就中。一明所居器。二明能居量。三明三分齊 就明所居中。一別明小器。二總明大千 就別明小器中。一明三輪。二明九山。三明八海。四明四洲。五明黑山等。六明地獄。七明日.月。八明天器 此下第一明三輪。結前問起。

頌曰至周圍此三倍者。初句總明。餘句別解 洛叉。此云億。

論曰至形量不同者。釋初句。毘婆沙師許此安立。

謂諸有情至風輪無損者。此明風輪 傍遍三千故言無數 大諾健那。是人中神名。此云露形 踰繕那。如下別釋。舊云由旬訛也。

又諸有情至踰繕那者。此明水輪 未凝結位。顯未成金。

如何水輪不傍流散者。問。

餘師說至如篅持穀者。答。有餘師說有情業力持令不散。如所飲食未熟變時在於生藏。終不流移墮於熟藏 部師說別業感風持令不散。

有情業力至三億二萬者。此解金輪兼顯凝位水量。

二輪廣量至踰繕那者。此明金.水。徑.圍量同。於大千界各有萬億故徑.圍同。

頌曰至廣皆等高量者。此下第二明九山。前兩行半明九山。次兩句明山體。後一行明山量 蘇迷盧。此云妙高。舊云須彌訛也 踰健達羅。此云持雙。此山頂上有二如車跡。山持二跡故名持雙 伊沙馱羅。此云持軸。山峰上聳猶如車軸。此山能持故名持軸 朅地洛迦。印度樹名。此方南邊亦有此樹稱為檐木。山上寶樹其形似彼從樹為名。舊云佉陀羅木訛也 蘇達梨舍那。此云善見。莊嚴殊妙見者稱善故名善見 頞濕縛羯拏。此云馬。山峯似馬耳也 毘那怛迦此云象鼻。印度神名。山形似彼象鼻故以名焉 尼民達羅。此是魚名。其魚[此/朿]尖。山峰似彼魚[此/朿]故以名焉。

論曰至似吠瑠璃色者。妙高四面北金。東銀。南吠瑠璃。西頗胝迦。餘文可知。

如是寶等從何而生者。問。

亦諸有情至轉變所成者。答。水能生寶名種。水中出寶名藏。水生寶時因滅果生體不俱有。非如數論外道法體常存。轉變成餘大等諸法。

數論云何執轉變義者。問數論計。

執有法至何理相違者。答。出數論計。謂數論執薩埵。刺闍。答摩。有法自性常存有餘二十三諦生。有餘二十三諦滅 又解有餘我執等生。有餘大等滅。如是前後轉變何理相違。如變金等成環玔等。金體不異環等。生滅自性即名有法。謂自體性有大等法故名有法。如因明論云聲是無常。無常是法。聲是有法。有無常法故名有法。

謂必無容至法滅法生者。難數論云。謂必無容於有法常住上執別有大等諸諦法滅法生。

誰言法外至名為有法者。數論救。誰言大等法外有別彼自性有法。以大等法即有法故彼宗立即義。此文應言。誰言有法外別有彼法。而言誰言法外別有有法者。義相似故。唯即此大等法於轉變時。大等異相所依自性名為有法。據體以論不得法外別有有法。據相似說可言自性名為有法。彼宗二十五諦中我.及自性是常。大等二十三諦體常即自性故。相無常前生後滅相不定故。

此亦非理者。論主非。

理者何者。數論徵。

即是此物至曾所未聞者。論主答。自性即是此大等物而不如此大等無常。如是言義曾所未聞 又解大等即是此自性物。而不如此自性是常。如是言義曾未所聞。

如是變生至內海外海者。復由業風簡別寶.水。成山成洲。內海外海。

如是九山至出水量同者。明其九山高.廣二量。入水皆等。出水半半卑。廣與出水同。思之可解。

頌曰至二萬二千者。此即第三明八海。第一海廣八萬。若長約持雙山內邊周量。於其四面對妙高山外邊八萬。數各三倍三八二十四。故成二億四萬踰繕那。餘文可知 若依稱讚淨土經。數八功德水云。一者澄淨。二者清淨。三者甘美。四者輕耎。五者潤澤。六者安和。七者飲時除飢.渴等無量過患。八者飲已定能長養諸根.四大。增益種種殊勝善根。

頌曰至邏剎婆居者。此即第四明四洲。就中。一明四洲。二明八中洲。印度國車前狹後闊。故引為喻。菩薩最後所依身。能持此定。及金剛座處能持此定。以無餘依身.及餘處所。有堅固力能持此定。此定力大餘依餘處不能持也 八中洲者 遮末邏。此云猫牛 筏羅。此云勝猫牛 提訶。此云身 毘提訶。此云勝身 舍。此云諂 嗢怛邏漫怛里拏。此云上議 矩拉婆。此云勝邊 憍拉婆。此云有勝邊。於二說中初說為正。故婆沙一百七十二云。此洲中人形短小。如此方侏儒。有說七洲是人所住。遮邏洲唯邏剎居。有說此所說八。即是四大洲之異名。以一一洲皆有二異名故。如是說者應如初說。

頌曰至以立洲號者。此即第五明黑山等 香醉山。謂此山中有諸香氣。嗅令人醉故名香醉 一殑伽河。從東面出繞池一匝入東海 二信度河。從南面出繞池一匝入南海 三徙多河。從北面出繞池一匝入北海。即是此方盟津河也 四縛芻河。從西面出繞池一匝入西海。

復於何處至餘八寒地獄者。此下第六明地獄。若言捺落迦顯受罪處。若言那落迦。顯能受罪人。

論曰至在無間傍者。阿名為無。毘旨名間。此論兩釋。正理更有一說云。有說無隙立無間名。雖有情少而身大故 又婆沙一百一十五云。答依異熟果說名無間。以諸有情造大惡業生彼地獄得廣大身。一一身形悉皆廣大。遍彼多處中無間隙。故名無間(解云遍彼多處者。非是一一身形皆遍彼處。隨生多少遍彼處所) 又婆沙一百七十二。一說雖亦有間假說無間。有說彼處恒受苦無喜樂間故無間。有說眾多有情造作惡業相續生彼。滿彼處所故名無間。評曰不應作是說。生餘地獄多生無間者少。所以者何。以造作增長上品身.語.意惡業者乃生彼處。有情造作增長上品惡業。生彼處者少。造作增長中.下品惡業。生餘地獄者多。如造作增長上品善業。生有頂者少。造作增長中.下品善業。生餘處者多故。應作是說。由造作增長上品不善業。生彼所得身形廣大。一一有情據多處所中無間隙故名無間 問地獄在何處。答多分在此贍部洲下。云何安立。有說從此洲下四萬踰繕那至無間地獄底。無間地獄縱廣高下二萬踰繕那。次上一萬九千踰繕那中。安立餘七地。一一縱廣萬踰繕那。有說從此洲下四萬踰繕那。至無間地獄。此無間地獄縱廣高下各二萬踰繕那。次上有三萬五千踰繕那。安立餘七地獄。一一縱廣高下各五千踰繕那。有說無間地獄在於中央。餘七地獄周匝圍繞。如今聚落圍繞大城(已上論文)釋餘七地獄名如前已述。

八捺落迦至故說為增者。解十六增。門各有四四重圍繞塹最在外 所言增者 第一解云。此是增上被刑害所故說名增 第二解云。本地獄中適被害已。重遭害故故名為增 第三解云有說有情從地獄出已。數更遭此苦故說為增。此約出本地獄已數數受苦名增。故與第二不同。正理更有一解云。或於此中受種種苦。苦具多類故說為增 [卄/縳]伽此云功德。梵此云具。

今於此中至是有情不者。問。

有說非情者。答。

如何動作者。徵。

情業力如成劫風者。解。

若爾云何至死作琰魔率者。難。既死作率。明知是有情。

琰魔王使至非實有情者。通難可知。

說有情者敘異說。

若爾此惡業何處受異熟者。問。

即地獄中至此何理遮者。答。獄率惡業果。即地獄中受。以地獄中尚容受彼五無間業所感大果。況此率惡業小果而不容受。此何理遮。

若爾何緣火不燒彼者。難。

此定由業力至故不被燒者。兩釋可知。又正理三十一云。無間.大熱.及炎熱三。於中皆無獄率防守。大叫.號叫.及眾合三。少有獄率。王使時時往來巡撿彼故。其餘皆為獄率防守。有情.無情.異類獄率。防守治罰罪有情故。

熱捺落迦至寒捺落迦者。此下明八寒。結前生下。

其八者何者。問。

一頞部陀至大地獄傍者。答 頞部陀。此云皰。嚴寒逼身其身也 尼部陀。此云皰裂。嚴寒逼身身皰裂也。次三寒逼口出異聲 嗢鉢羅。此云青蓮花。嚴寒逼切身變拆裂如青蓮花 鉢特摩。此云紅蓮花。嚴寒逼切身變拆裂如紅蓮花 摩訶鉢特摩。此云大紅蓮花。嚴寒逼切身變拆裂如大紅蓮花。此中有情嚴寒所逼。前二後三隨身變故以立其名。中三隨聲變故以立其名 又解前二隨身立名。中三隨聲立名。後三隨色變立名。又正理云。此中有情嚴寒所逼。隨身.聲.瘡變立差別名。謂二.三.三如其次第(已上論文) 此八竝居贍部洲下。如前所說大地獄傍。又正理一說云。此寒地獄在繞四洲輪圍山外極冥闇所。

此贍部洲至無間等耶者。問。洲量極狹量極寬。如何地下容受無間等。

洲如穀聚至漸陜漸深者。答可知。

如上所論至支派不定者。十六大上業招。餘孤地獄隨有情類各別業招。或多有情。或二有情。或一有情。於中所止。差別多種處所不定。或近江河等。或在空中。或在海等餘處。諸地獄器安布如是。本處地下。後時支派轉不定。

傍生住處至廣說如經者。義便兼明傍生.鬼處。正理論云此贍部洲南邊直下深過五百踰繕那量有琰魔王都。縱廣亦爾 以此文證明知金剛座近北。諸地獄等在王都下稍近南邊不相妨也。

日月所居至故見月輪缺者。此下第七明日.月。初句明日.月近遠。第二句明日.月體量。次兩句明四時。後兩行明晝夜增減。

日至依何而住者。問。

依風而住至令不停墜者。答。

彼所住去此至妙高山半者。正釋初句。

日月徑量至為益為損者。釋第二句兼顯星量。日.月二體隨有情業增上所生。能於眼等為益為損。如遇日光眼見諸色。身冷得暖。果熟。花開。稼穡等物皆得成熟。此即為益 或遇日光不能見色。.蝮等。患熱身損。果壞。花萎。稼穡等物皆悉枯槁。此即為損 如遇月光蝙.蝮等眼能見諸色。身熱得涼。果熟。花開。稼穡等物皆得成熟。此即為益 或遇月光不能遠見色。如人等眼患冷身損。果壞。花萎。稼穡等物皆悉枯槁。此即為損 損.益不同故言如其所應為益為損。

一日月至餘例應知者。釋第三.第四句。思之可知。

日行此洲至晝則漸增者。言晝夜增減者。印度國法分十二月為三際。一熱際有四月。二雨際有四月。三寒際有四月。隨其方俗立三際不同。又以十六日為月一日。以十五日為月滿日。復分一月為二。前十五日為黑半。後十五日為白半 若依泰法師意解。從二月十六日至六月十五日為熱際四月。從六月十六日至十月十五日為雨際四月。從十月十六日至二月十五日為寒際四月。是即雨際第二月後半第九日夜漸增。當此間八月九日。寒際第四月後半第九日晝漸增。當此間二月九日。從秋分日已去乃至春分日已前說夜增。雖冬至日已去晝漸增。夜仍長晝故說夜增。從春分日已去乃至秋分日已前說晝增。雖夏至日已去夜漸增。晝仍長夜故說晝增 若作此解。即與此論相違。此論云。日行此洲向南向北。如其次第夜增晝增准此論文日向南夜增。如何從冬至日已去日向北說夜增。准此論文日向北晝增。如何從夏至日已去日向南說晝增。又與婆沙一百三十六相違。彼論云至摩伽陀月(當此間十一月)白半之日夜有十八(解云十八牟呼栗多)。晝有十二(解云十二牟呼栗多)。從此以後晝增夜減。又云至室羅筏拏月(當此間五月)白半之日夜有十二。晝有十八。從此以後晝減夜增 以此文證准知夜極長已去說晝增夜減。晝極長已去說夜增晝減。若說秋分已去夜增晝減。春分已去晝增夜減。即與此文相違 又真諦師立三際云。從此間正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為熱際四月。從五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為雨際四月。從九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為寒際四月。雨際第二月後半第九日夜漸增。當此間七月九日。寒際第四月後半第九日夜漸減。當此間正月九日 難此亦非理。若言七月九日說夜漸增為據何時。若言夜極短已去說夜增。即夏至已過。若言晝夜齊等已去說夜增。復秋分日未至。若言正月九日說夜漸減。為據何時。若言夜極長已去說夜減。即冬至日已過。若言晝夜齊等已去說夜減。復春分日未至。此即與理相違。又與此論.及婆沙相違。此即與文相違。此真諦立三際約此間節氣以分。乍看似順細尋即違 又有一解云從十二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五日為熱際四月。從四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為雨際四月從八月十六日至十二月十五日為寒際四月。雨際第二月後半第九日夜漸增。當此間六月九日。寒際第四月後半第九日夜漸減。當此間十二月九日 難云若言六月九日說夜增。夏至已過秋分未至還同前過。若言十二月九日說夜減。冬至已過春分未至還同前過。故亦非理。又論相違 今解云。西方諸國寒.熱.雨三時節不定。還隨方俗立三際異。世親菩薩造論處立三際。當此間從十一月十六日至三月十五日。為熱際四月。從三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為雨際四月。從七月十六日至十一月十五日。為寒際四月。其雨際第二月後半第九日夜漸增。當此間五月九日。與夏至日稍得相當。此即夜極短已去說夜增。其寒際第四月後半第九日夜漸減。當此間十一月九日。與冬至日稍得相當。此即夜極長已去說夜減。說晝增減翻夜應知。此解乍看與此方節氣不同。然順論文。故論云。日行此洲向南向北。如其次第夜增晝增 亦順婆沙文如前說。

夜增時一晝夜增幾者。問。

增一臘縛至夜增晝增者。答。准下論文。剎那百二十為剎那。六十怛剎那為一臘縛。三十臘縛為一牟呼栗多。三十牟呼栗多為一晝夜。於中晝夜若至極長。有十八牟呼栗多。若至極短。有十二牟呼栗多。中間延促有六牟呼栗多。三十臘縛為一牟呼栗多。三六十八成一百八十臘縛故。晝夜增減各一臘縛。從夏至日已去日行此洲。從北向南說夜增時增一臘縛。晝即便減一臘縛也。若從冬至日已去日行此洲。從南向北說晝增時增一臘縛。夜即便減一臘縛也。南北道路有一百八十。日日行一路。以此文證。故知夜極短已去。說夜增晝減。晝極短已去。說晝增夜減。

何故月輪至見有缺耶者。問。黑半漸盡故言末。非是末後也。除第十五日已前十四日皆名白半初。又解於黑白十五日中近後名末近前名初。雖黑半中從十六日已去漸缺。白半中至十四日已來亦有缺。以未及初缺相顯故。

世施設中至見不圓滿者。答。世施設論中作如是釋。月被日照發影自覆。於覆暗處遠見不圓。日體淨妙月體稍麁。故月被照發影自覆如樹發影。照既多少不同影覆多少為異。所以缺.還不

先舊師釋至現有圓缺者。經部中先舊師釋。日.月道路行度不同。於此路行應見其圓。於此路行應見其缺 又解日輪速疾。月輪遲緩。行度不同。日光赫[亦/火]。月明昧劣。日漸近月日照月輪映奪不現。若極相近映奪總不現。若漸相去方得漸現。後不照時體全現。映奪不現非由影覆。

日等宮殿何有情居者。此下第八明天器。就中。一明天所居器。二明天器近遠 就明天所居器中。一正明天器。二便顯餘義 就正明天器中。一明四天器。二明三十三天器。三明空居天 此下明四天王天器。將明問起。

四大天王所部天眾者。答。

是諸天眾唯住此耶者。問。

若空層天至諸層級等者。答 日等等取諸星 層級等等取七金山。

有幾層級至住何層級者。正起頌文。一問層級。二問其量。三問住天。

頌曰至亦住餘七山者。初句答初問。次三句答第二問。後一頌答第三問。

論曰至此天最廣者。妙高出水八萬踰繕那。此四層級始從水際盡第四有四萬踰繕那故言下半。若妙高如鼓。即侵山十六。若如方座。即體外別出。體廣八萬論層更多。餘三層級皆作兩釋。准此應知。第四層級四大天王及諸眷屬共所居各住一面名四天王。故經依此說四大王眾天。餘文可知。婆沙一百三十三有二說。一同此論。更一說云。有說初層下齊水量。次二去下量各十千。其第四層去下二萬。婆沙雖無評家。此論既無異說。即以此論為正。

三十三天至西南善法堂者。此下第二明三十三天器。問及頌答。

論曰至其量無別者。此師意說。既言與下四邊其量無別。准此妙高形如方座外出層級 或如下闊處。何妨亦似鼓。

有餘師說至各唯二萬者。此師意說其四層級漸次却入侵山體成。如第一層兩邊共有三萬二千。第二層兩邊共有一萬六千。足前成四萬八千。第三層兩邊共有八千。足前成五萬六千。第四層兩邊共有四千。足前成六萬。故說山頂面各二萬。若據周量有八十千。婆沙正理皆有兩說并無評家。

山頂四角至守護諸天者。釋第三.第四句。手執金剛杖名金剛手。

於山頂中至諸可愛事者。釋善見宮及殿。見者稱善故名善見 藥叉。是神名。通天.鬼.傍生。是暴惡義。或云勇健。或云有福祐 一百箇一故言百一。如言百味飲食 羅綿羅是樹名。綿從樹中出名羅綿。如言柳絮。正理論云。城有千門嚴飾壯麗。有五百青衣藥叉勇健端嚴各嚴鎧仗防守城門。

城外四面至莊嚴大城者。釋四苑。婆沙一百三十三云。一眾車苑。謂此苑中隨天福力種種車現。二麁惡苑。天欲戰時隨其所應甲仗等現。三雜林苑。諸天入中所翫皆同俱生勝喜。四喜林苑。極妙欲塵殊類皆集歷觀無厭。如是四苑形皆正方。一一周千踰繕那量。中央各有一如意池。面各五十踰繕那量。八功德水盈滿其中。隨欲妙花.寶舟.妙鳥。一一奇麗種種莊嚴。

四苑四邊至勝歡娛者。釋四妙地。

城外東北至猶遍五十者。明圓生樹。

順風可爾云何逆熏者。問。

有餘師言至故說逆熏者。此師意說香無逆熏 言逆熏者。依不越樹界故說逆熏 言不越樹界者。圓生樹身去外枝條面各五十踰繕那量。如在樹下近東邊立。去彼樹身五十踰繕那。若有東風名為逆風。此人雖去樹身五十踰繕那。由在樹界內立而得頭上枝條等香故。言依不越樹界。而言逆風五十者。望樹身以論。若越樹界即不得香。

理實圓生至如順風熏者。論主正解。天香德勝能逆風熏。越於樹界五十踰繕那。非能遠至如順風熏能越樹界百踰繕那。

如是華香至別生香氣者。問。如是華香為依自碎華中地大隨風相續轉至餘方。以欲八極微不相離故有地大。就能造中地強說依。非無餘大等。又解地謂碎花與香為所依故名為地 又解地謂土地。言此花香依此土地相續流轉。為但熏風風中別生香氣轉至餘方。

此義無定至俱許無失者。答。軌範師釋通二無失。

若爾何故至遍諸方者。難。若香能逆熏如何頌說花根等香不能逆熏。但功德香能逆流。

據人間香至無如是能者。論主通釋。人香共了不能逆熏。若據天香能逆熏也。

化地部經至唯遍五十者。敘異部說。彼部說。此圓生樹香順風至百。無風五十。

外西南角至不如法事者。釋善法堂。正理論云。城外西南角有大善法堂。三十三天時集詳辨制伏阿素洛等。如法不如法事。名善法堂。

如是已辨至皆依外器者。此下第三明空居天器。從夜摩天至色究竟所住宮殿皆但依空。依迦濕彌羅故言色界十六。又正理云。有說空中密雲彌布如地為彼宮殿所依。外器世間至色究竟。上無色故不可施設。

如是所說至故使之然者。此下第二便顯餘義。就中。一明六天行婬。二明諸天初生。三明欲生樂生。此即第一明六天行婬。

隨彼諸天至同中印度者。此即第二明諸天初生。且六欲天初生如次。四天王天如五歲。三十三天如六歲。夜摩天如七歲。覩史多天如八歲。樂變化天如九歲。他化自在天如十歲。生已身形速得成滿。色界天眾於初生時身量周圓具妙衣服。如梵眾天初生半踰繕那。乃至色究竟天初生萬六千踰繕那。二界諸天皆作聖言。聖言謂中印度語。印度此云月支。有千名斯其一矣。舊云天竺。或云賢豆。或云身毒。也。又正理云。謂彼言詞同中印度。然不由學自解典言。

欲樂生別云何應知者。此下第三明欲生樂生問起。

頌曰至樂生三九處者。答。

論曰至差別三種者。解三欲生如集異門第五廣解三欲生三樂生。不能具引。略述意云。有諸有情謂是假者樂受現前諸妙欲境。謂諸有情恒樂。受用宿業所感隨本所生現前欲境非別化作。彼於如是隨本所生現欲境中。有勢力故自在而轉。謂全人趣.及於欲界取下四天 言妙欲境者。境非是欲貪欲名欲。境能生欲故名欲境。愚夫妄計名之為妙 有諸有情造是類業受用境時。樂自變化自在而轉。謂唯第五樂變化天 有諸有情造是類業受用境時。令劣天子化作種種色.聲.香.味.觸境。於中受用自在而轉。謂第六他化自在天 准集異門。聲亦可化 所以別立三種別者。依彼受用如本所生現前欲境義故立第一欲生。依彼受用如樂自化欲境義故立第二欲生。依彼受用如樂他化欲境義故立第三欲生。於欲界中分別欲生差別三種故言欲生 故集異門云。欲生者謂於欲界生 又解受用五欲境生故名欲生。又婆沙一百七十三云。問何故人.及前四天眾合立欲生。後二天眾各別建立。答人及前四天煩惱麁。後二天煩惱細。有說人及四天同樂受用自然生境故合立一。第五天眾獨樂受用自所化境。第六天眾獨樂受用他所化境。故各(廣如彼說)

樂生三者至故名樂生者。解三樂生。初.二.三定名三靜慮。於三靜慮處各有三名九處生受三種樂 言三樂生者。一謂彼初定有情安住離欲惡不善法而生喜.樂。或即定名離。由離勢力生喜.樂故。准法蘊足論第七。喜謂喜受。樂謂輕安。二謂彼二定有情安住從初定生二定喜.樂。或即由彼二定勢力生喜.樂故。喜.樂如前解。三謂彼三定有情安住離二定喜生三定樂。故集異門說離喜之樂。三定言樂所謂樂受。長時安住此三種樂。此三時離苦。長時受用此三種樂。故名樂生。准集異門。長時等三皆通三樂。應知此中所言樂者。或喜受名或輕安名樂。或樂受名樂。又助一解。初定長時安住樂。二定長時離苦。初定雖亦離苦猶有苦依。二定離苦及離苦依。以相顯故故言離苦。三定長時受樂。

生靜慮中間至亦號樂生天者。論主約中間定勸思。正理論釋云。大梵既有喜.樂現行名樂生天亦無有失。

所說諸天至得究竟名者。此下明天器近遠。就中。一正明近遠。二明下天昇上。此即正明近遠。欲界六天色界十六。總二十二相去可知。

於下處生至要作下地化者。此即第二明下天昇上。下天昇見上總由三緣。一自得通能往。二依他得通者往。三上天接往。若上天來下。或下天至上下見上天。然下地下界眼。不能見上地上界色非其境故。以上色細故。如下地身不覺上觸。故上來下非自身來。要作下化方下得見。若自身來下眼不見。

有餘部說至下見上天者。敘大眾部說。彼下地天隨樂。亦能見上地色。如生此欲界下天見上天。正理破云。諸地相望因果別故。要離下地染方得上生。故下地眼根不見上色。是卑下業所感果故。

夜摩等天宮依處量有幾者。此下大文第二總辨大千。此即問也。

有餘師說至量無邊際者。依宗正答。欲界上四天有二師釋。色界四定亦有二釋。如文可知。言第四靜慮量等大千。或說量無邊際者。據積眾多別處量說無總地形。故下論解第四定云。謂彼天處無總地形。但如眾星居處各別。

齊何量說小中大千者。問起頌文。

頌曰至後當廣辨者。可知。今准後文前文初師說。初定如四洲者為正。又正理云此中小千唯舉其梵世故。小光等非小千界攝。積小千等為中大千。故中大千亦不攝彼。又言小者是卑下義。以除上故。如截角牛。積小成餘亦非攝彼。

如外器量別身量亦別耶者。此下大文第二明能居量。就中。一明身量。二明壽量。此即第一明身量問起。

亦別者。答。

云何者。徵。

頌曰至增滿萬六千 俱盧舍此云鳴喚 所以無雲減三踰繕那者。從變異受初修不變異受難故減三也 又解為成色究竟天萬六千故所以減三 又解法爾故然。餘文可知。

身量既殊壽量別不者。此下第二明壽量。就中。一明人.天壽量。二明惡趣壽量三明中夭.不中夭此下第一明人.天壽量問起。

亦別者。答。

云何者。徵。

頌曰至大全半為劫者。頌答。

論曰至壽量短長者。明人壽量。

要先建立至建立晝夜者。問。

人五十歲至萬六千歲者。答。欲界六天已上五天。望下四天王天。各有二俱增倍。一晝夜增倍。二壽量增倍。故言上五欲天漸俱增倍。餘文可知。

持雙以上至依何得成者。問。依華開合至天壽短長者。答。花開為晝。花合為夜。呴物陀此云白蓮花。鉢特摩此云紅蓮花。鳥鳴為晝。鳥靜為夜。天寤為晝。天寐為夜。自身帶光明成外光明事不假外光。

色界天中至六八萬劫者。明上二界壽量。

上所說劫至為中為大者。問。其劫量為以壞攝空四十劫名為一劫。為二十成劫為一劫。為約住劫中一下一上一中劫為一劫。為約八十中劫為一大劫。以佛經中或說一中劫為一劫。如無間果。或二十中劫為一劫。如成劫等。或四十中劫為一劫。如梵輔天。或說八十中劫為一劫。如少光天等。由此不同故為此問 又解以壞攝空四十劫。以成攝住四十劫。中謂一上下。大謂八十中劫。壞.成雖復時等乘前論文壞.成起問故兩種俱說 又解為壞二十中劫。為成二十中劫。為一上一下中劫。為八十大劫。

少光以上至所壽劫量者。答。少光以上八十中劫大全為劫。於四劫中以大為劫。自下諸天大半為劫。於四劫中時等壞劫。即由此四十中劫為一劫。故說大梵王過梵輔天壽一劫半。謂大梵王以成.住.壞各二十中劫總六十中劫為一劫半。故以大半四十中劫為下三天所壽劫量 問大梵王望少光天身量但狹半踰繕那。如何壽量懸格不同 解云身.壽二量不可俱齊。為順火災故大梵王不受大劫。為順水.風災故少光已上大全為劫倍倍漸增。

已說善趣至後後倍二十者。此下第二明惡趣壽量。問及頌答。

論曰至壽一中劫者。明八熱地獄壽量 傍生壽至壽五百者。明傍生鬼壽量 難陀。此云喜 言八龍王者。法花經云有八龍王。難陀龍王。跋難陀龍王。娑伽羅龍王。和修吉龍王。德叉迦龍王。阿那婆達多龍王。摩那斯龍王。優盋羅龍王。

寒那落迦云何壽量者。問。

尊寄喻至地獄壽量者。解八寒地獄 佉梨受一 婆訶。此云篅。受二十佉梨。一婆訶量。此顯婆訶量大不欲取如言一穀篅 頌言如一婆訶摩者顯取婆訶中麻。如言一篅穀 摩揭陀。此云無惱害 巨勝胡麻異名。巨勝易盡 壽量難盡。顯壽長也。故起世經第四解寒地獄中云。諸比丘如憍薩羅國斛量。如是胡麻滿二十斛高盛不槩而於其間有一丈夫滿百年已取一胡麻(廣如彼經)以此故知佉梨是斛量。二十佉梨是一婆訶量。真諦廣以彼國計算云。二十佉梨為一婆訶。一婆訶有二百五十六斛者不然。餘文可知。

此諸壽量至皆無中夭者。此即第三明中夭.不中夭。諸處壽量皆有中夭。唯北俱盧定壽千歲。此約所居止處說。非別有情。有別有情不中夭故。謂住覩史多天一生所繫菩薩。無始已來為多生死之所繫縛。今唯一生所繫未得成佛。故云一生所繫。此菩薩定壽四千歲必無中夭。最後有。謂依此身定得無學名最後有。若未證果必無中夭。後成無學已亦有中夭 佛記.佛使。謂事未終必無中夭。事後亦有中夭 隨信行.隨法行。謂在見道十五剎那必無中夭。出見道已亦有中夭 菩薩母懷菩薩時。輪王母懷輪王時。未生已來必無中夭。後生已去亦有中夭。此等如應皆無中夭。故正理云。謂住覩史多天一生所繫菩薩決定盡彼天中壽量。若最後有乃至輪王等有情事未究竟終不中夭。非謂必盡隨所生處壽量短長 問前俱非害中說慈定等。於不中夭中何故不說。又不中夭中。說一生所繫。俱非害中何故不說 解云於不中理亦應說慈定.定.無想定。以時不定非如見道隨信.法行。定十五剎那。那落迦.王仙.輪王.色.無色界。雖非俱害然有中夭。故此不說。見道即是隨信.法行。達羅等竝見佛記。餘者同此後文 又解那落迦.輪王.色.無色界有中夭。餘慈定.定.無想定.王仙無中夭。此中皆在等字中收 又解隨其所應等字以攝俱非害中不說一生所繫菩薩者。略而不論。非皆舉盡。應知此中非中夭者。定非自他害。有是非自他害而是中夭。謂色界等 問彌勒菩薩何劫上生下生 泰法師云。依立世經彌勒菩薩第九住劫。釋迦如來百歲時。生上覩史多天。至第十劫八萬歲減時方下生。(廣勘彼經) 真諦法師亦作此說。然和上云。釋迦牟尼當住劫第一劫出世。於此劫中已有四佛出世。即拘盧孫佛至釋迦佛。若彌勒佛當第二住劫下生。

俱舍論記卷第十一

[6]建保六年(戊寅)十一月十日午時於東大寺西院書了志者為興隆佛法廣作佛事乃至現生當生悉地圓滿出離生死證大菩提法界眾生平等利益也。

雖惡筆極底依志切如鳥跡書了筆師

光   慶(二十五)

永正第八年(辛未)三面僧房炎上已後自般若寺邊令買得畢一部之內三卷不足也。

英   訓

地 藏 院[○@印]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41 冊 No. 1821 俱舍論記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Rev. 1.29 (Big5),完成日期:200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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