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7 冊 No. 1763 大般涅槃經集解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六

 因果非有非無義 廣辨正因緣因義 廣辨了因緣因義 師子吼更設七翻難責無佛性 第一謂人無性人可作天天可作人義故知無性 第二論闡提斷善根故知無佛性 第三有初發心故知無佛性 第四退故知無佛性 第五證萬善是性離善則無性 第六因有強弱故知無性 第七以菩提心本無今有故知無佛性 下廣答七難 廣辨退不退 辨修三十二相等

師子吼品之第三

師子吼菩薩言世尊(至)說言佛性非內非外。

案。僧亮曰。觀門第四。觀於因中。非有非無也。難意謂。若如上乳中有酪。力士額珠者。便因中已有。云何非有非無耶。僧宗曰。大段之第二也。上答六難。明佛性之理。其義不。今師子吼欲成前中道之旨。假為定有定無之難。如來解釋。不可一向定有。亦不可一向定無。故為中道義也。初五種執有為難。下七句執無也。佛性不內者。即時未有也。非外者。不離因而有果也。乳中有酪金剛力士者。尋說。剋終驗始。便為已有也。寶亮曰。第四翻觀因中無果。今先開章門。非內非外。與因中無果。作章門也。然非失壞。乃遠為下第五因中立性作章門。內者正因。外者緣因。明有神識者。皆有避苦求樂之解。始終用不改。故名為內。緣因之善。託外緣而生。有時而有。有時而無。故名為外。明此二因之中。都無有果。故言非內非外。因中雖無有果。非無緣正二因。此二因未來必得佛果。既將明因中無果。故師子吼取外之謬執。謂因中已有果。如乳中以有酪。若乳中果有酪。當知眾生身中。已有佛也。今云何言佛性非內非外耶。外道計生因生果故。因中有果。過至於內。義所以無失者。不言乳中已有酪也。但有因。故言有。明眾生佛性亦然。非即身中已有。一切種智亦有因。故言有眾生佛性。若無此天然之質。為神解之主。終不修因。除迷求解。正以神明之道。異於木石。可得瑩飾。故習解虛衿。斷生死累盡。有萬工現前。所以種為一切智。豈得言眾生有此法性為體。使即時有果。如外道所計生因生果耶。其大意乃爾。故下云。凡作五執。細而尋之。乃不翅五。要而為據事異。便成五別。此第一直執因中有果。何以知之。眾生生法。各有時節。但說時有異。非因中都無。故知乳中有酪也。

佛言善男子我亦不說(至)酪從乳生故言有酪。

案。僧亮曰。答意非無從生之義。故言有耳。僧宗曰。不言乳已有酪。以果由生。故言有耳。

世尊一切生法各有時節。

案。僧亮曰。若以從生為有者。蘇亦從乳生。何不次乳有蘇耶。僧宗曰。難意謂。乳酪未始不竝。但出時有前後也。

善男子乳時無酪亦無生蘇(至)是故我言乳中無酪。

案。僧亮曰。證乳中有酪。亦五味。一以事證。一以知證也。僧宗曰。此下就理中解釋。

如其有者何故不得(至)乃至醍醐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若乳時有酪。應有二能。二名也。寶亮曰。一往破其執也。若乳中有酪。世人不應但名為乳。亦應先有二種名字。

善男子因有二種(至)故言乳中而有酪性。

案。僧亮曰。因雖無果。而力有近遠。遠名緣因。近名正因。答生有次第也。僧宗曰。謂乳之於酪。是正因故。說言有耳。非已有也。寶亮曰。破執既竟。還正義本。謂乳為正因。醪煖作緣因。了出酪也。

師子吼言世尊若乳無酪(至)何故不從角中生耶。

案。僧亮曰。若無而能生者。角亦無酪。獨何從乳而不從角耶。寶亮曰。同是無酪。角亦應有。而角不生。但乳能生。說知先有也。

善男子角亦生酪(至)是故我說正因緣因。

案。僧亮曰。顯緣因之義。亦能生。證無而能生者也。僧宗曰。以求酪之人。必取乳故。故知乳是正因也。寶亮曰。縱論以明。理非正答。

師子吼言若使乳中(至)何故不生二俱無故。

案。僧亮曰。欲證有緣因之義。故更問也。僧宗曰。迴換譬耳。義同前釋。寶亮曰。二俱是無。而一生一不生。故知先定有明矣。

善男子乳亦能生菴摩羅樹(至)乳中不生菴摩羅樹。

案。僧亮曰。以水灌則生。以乳灌則長疾。證緣因之力。無而能生也。寶亮曰。以二事破其執也。前翻縱談乳亦能生樹。後一翻舉四大之質。金玉有本。不可同論酪之與樹。自各有正因耳。

世尊如佛所說有二種因(至)緣因者謂六波羅蜜。

案。僧亮曰。含識之類。厭苦求樂。性之常也。雖人天同。此性不異。雜惑名正因。除惑名緣因。無惑可除。名之為佛。

師子吼言世尊我今定知(至)是故當知乳有酪性。

案。僧亮曰。更以人知為證。廣其事耳。寶亮曰。第二執也。求酪之人。取乳不取水。知乳中定先有。

善男子如汝所問是義不然(至)而見長者是義不然。

案。僧亮曰。以取刀之知。並通難也。雖取刀照面。刀本無面。豈以取乳為酪。而言乳已有酪耶。寶亮曰。此中有四重難。第一眼光到境乃見。則火應燒眼。第二若至境而見。不應生疑。第三眼光是色。水亦是色。二俱是礙。唯可見水。云何乃見水中魚石耶。第四防難。若言不到故見。何故不見壁外物耶。

善男子如汝所言乳有酪者(至)未食之時食應是命。

案。僧亮曰。廣舉證也。寶亮曰。舉近事以況遠理。驗乳中先無酪。

善男子一切諸法(至)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案。僧亮曰。舉偈結釋也。寶亮曰。還舉正義。以明正理。

善男子一切諸法因緣故生(至)應有佛身如我今也。

案。僧亮曰。若已有者。應有果佛相好之用。如我今也。

眾生佛性不破不壞(至)少能見之如金剛珠。

案。僧亮曰。明佛性是常。眾生用之。如身中虛空。而得生長。是空之用。空非三世。以眾生有虛空界故。有空用也。佛性亦非三世。而是眾生有也。以解惑相礙。相礙故惑滅。惑滅乃用故。說為未有也。

善男子眾生佛性諸佛境界(至)解脫生死得大涅槃。

案。僧亮曰。證有而不能知。

師子吼菩薩言世尊(至)虛空無性故無緣因。

案。僧亮曰。上破正因。此下破緣因。將欲破故。先立正因。有須緣因之義。虛空無果。故不假也。僧宗曰。第三翻證有也。以定有故。須緣因為了耳。寶亮曰。以有正因。故須緣因。虛空無故。無此二因。故知有也。

佛言善男子若使乳中定有性者何須緣因。

案。僧亮曰。若已有者。何須緣因也。僧宗曰。若已有者。復何須了因耶。寶亮曰。且一往答云。若須緣因而得者。豈是已有耶。

師子吼菩薩言世尊(至)定知乳中先有酪性。

案。僧亮曰。舉闇中之物。雖是本有。不了不見。以證了因之用。不得言已有不須了也。寶亮曰。舉現事以救義也。

善男子若使乳中定有酪性(至)若是了因復何須了。

案。僧亮曰。甜多為乳。醋多為酪。若乳時有酪。醋味已足。醋即自了。何須醪煖了也。寶亮曰。向以無了因故。所以乳而非酪。若使先已有酪。即是了因。復何須了。下廣難其義也。

善男子若是了因性是了者(至)若是不了何能了他。

案。僧亮曰。若有醋性。不能自了。何能為他。而作了耶。僧宗曰。若了因不能自了。更須了者。何能了他耶。

若言了因有二種性(至)云何了因而獨有二。

案。僧亮曰。有為力差。守分為性。火是一法。何得有二也。又云。若火自了。了所了異。了則是因。所了是果。一法得有二耶。寶亮曰。仍破外道執。性是定法。恒守一位。不得有二用也。謂汝言了因。為當自了。復能了他。若當自了。又能了他。則非自性。何者。汝執了因。唯是一法。云何有二用耶。了因若二。乳二者。乳亦應自了。復是了酪也。若爾者。何須外緣。方復現耶。

師子吼言世尊如世人言(至)了因亦爾自了了他。

案。僧亮曰。數是萬法之一。自數數他。了因亦爾也。寶亮曰。當我分復滿一人數。故知有二用。舉此以救義也。

佛言善男子了因若爾(至)不能自了亦不了他。

案。僧亮曰。要須智性者。知數自他。色非自數也。寶亮曰。佛答意謂。數者。是神慮故。能數我色他色。所以言汝執了因者。本是色法。云何兩用耶。

善男子一切眾生有佛性者(至)是了因者已同酪壞。

案。僧亮曰。已同酪壞者。自了之義。上已破。

若言因中定有果者(至)從師受已漸漸增益。

案。僧亮曰。若定慧之果定有。不得增長。然從師受已。漸漸增益。知本無也。

若言師教是了因者(至)戒定智慧令得增長。

案。僧亮曰。初白之時。戒自未有。羯磨竟後。戒乃成就。是則應了。未有為有。非了已有。令增長也。

師子吼菩薩言世尊(至)云何得名有乳有酪。

案。僧亮曰。若乳中無酪。復無了因。云何有乳。而答云有酪耶。僧宗曰。以名字證是耳。寶亮曰。第四執也。現見就賣乳者買酪。故知乳即是酪也。

善男子世間答難凡有三種(至)有佛性以當見故。

案。僧亮曰。正義宗也。終以定當有。故言有耳。寶亮曰。用轉答以釋難。明因中說果。故言有非已有言有也。

師子吼言世尊如佛所說(至)言一切眾生悉有佛性。

案。僧亮曰。上明二因無果。似與俗乖。今欲會之。如世人說有。以將有耳。乃因問以揚也。寶亮曰。過去已滅。未來未至。云何名有耶。

佛告善男子過去名有(至)悉有佛性實不虛妄。

案。僧亮曰。凡四譬。前一譬顯過去有。後三譬顯未來有也。寶亮曰。雖復曾有當有。於今為無。亦非定無。如麻是現在。油是未來。因果時異。豈得因中有果耶。是以一家作義。每依經推理。往往見人多作因中有果之責。經有誠文。殆不假釋。前佛性品中已云。毒身之中。有妙藥王。所謂佛性非是作法。此亦不言佛非作法。若言佛亦非作法者。則眾生身中已有於果也。

師子吼言一切眾生(至)當知眾生悉有佛性。

案。僧亮曰。上別破二因。說有是未來。今師子吼。更以事證因中先有。欲廣有者之過耳。僧宗曰。第一執以正因證有性也。寶亮曰。第五謂正因之中。應已有微微佛故。能令眾生。得無上道耳。若正因中都無者。何不名作緣因耶。

佛言善男子若言子中(至)今則有之當有何咎。

案。僧亮曰。若言細障故不見者。言為細所障耳。非八事中障也。常應不見者。若為細障。障常是細。常不應見也。本無麁相者。若性細者。麁則本無。常如是麁。本無見性者。麁故可見。麁是見因見本無性也。寶亮曰。若言正因中已有者。何故不見耶。且就樹為論。不同世間八緣。而不見者。當知因不應先有果。

師子吼言如佛所說(至)作了因故令細得麁。

案。僧亮曰。救義云了因。了細令麁麁故可見。非常不可見也。

佛言善男子若本有者(至)石蜜治熱黑蜜治冷。

案。僧亮曰。二俱無者。上說有麁。麁不須了。若本無麁。了何所了。若言了無令有者。亦應能生佉陀羅樹。若本有燒。燒不得生。不一時者。責三相不一時用事。黑蜜治冷者。明法從緣異。無定性也。

師子吼菩薩言世尊(至)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案。僧亮曰。更以七難。明佛無性。而成顯佛性非無。成上不失壞之義。初以天人證佛性無成也。寶亮曰。第五翻觀因中立性也。雖難有七。然多執緣。難使無正因也。此第一難云。若因中本無者。則無正因。唯有緣因。故得佛耳。

若諸眾生有佛性者(至)若非常者不名佛性。

案。僧亮曰。第二難。若性因緣成菩提心。是性闡提不應斷。斷則非性也。寶亮曰。佛若以菩提心名為佛性者。現見闡提斷善根。是則闡提無佛性。云何言眾生悉有佛性耶。

若諸眾生有佛性者何故名為初發心耶。

案。僧亮曰。第三難。性常不應有初也。寶亮曰。既有初發者。則未發心時無佛性。若爾。便是用發心善作佛性。云何言眾生悉有耶。

云何而言是毘跋致(至)當知是人無有佛性。

案。僧亮曰。第四難。性常不應有退也。寶亮曰。若有退不退者。是則退者。無有佛性。豈是悉有耶。

世尊菩薩摩訶薩一心趣向(至)何須是法而作因緣。

案。僧亮曰。第五難。證萬善是性。離善無性也。寶亮曰。略舉緣因。謂能成佛者。唯此緣因。故知無有正因佛性。但是緣因也。

世尊如乳不假緣必當成酪(至)當知眾生悉無佛性。

案。僧亮曰。第六難。五味相生。因有強弱。乳強故不假外緣也。寶亮曰。舉經為證。昔說三乘僧常。若爾者。則應常住僧位。云何成佛耶。

如佛上說僧寶是常(至)一切眾生應無佛性。

案。僧亮曰。第七難也。若菩提心。本無今有者。果亦應爾也。寶亮曰。若眾生先無三菩提。今方有者。是則本無今有。故知先無也。與上前後為異耳。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至)一切眾生實有佛性。

案。僧亮曰。答第一初果從理成。必得不失。則稱性也。不從理成。或得或失非性也。是以人天之果有惑。非從性有也。佛果無惑。從性有故。答第一難也。寶亮曰。人天無定可是無性。佛性不同此也。如人天之業。至佛方住。中間無停者。云何無正因耶。

汝言眾生若有佛性(至)心是無常佛性常故。

案。僧亮曰。答第三難。正因無初。無初故常也。發心是緣因因也。僧宗曰。兼答第七也。寶亮曰。發心非正因佛性也。佛性是常。心是無常。是故善心有時而有。有時而無。唯正因性用。常而不改。

汝言何故有退心者(至)以遲得故名之為退。

案。僧亮曰。答第四難也。寶亮曰。明善心不退也。善心不生則已。生則無退。善若可退。云何成佛耶。但以遲得。故名退耳。

此菩提心實非佛性(至)菩提之心實非佛性。

案。僧亮曰。答第五難也。寶亮曰。還答第二問也。明菩提之心。實非正因也。我言悉有者。謂正因佛性也。斷緣中所生善。故名一闡提也。

善男子汝言眾生若有佛性(至)得見佛性然後得佛。

案。僧亮曰。答第六難也。寶亮曰。答第五難也。明雖有正因。要須緣助。如金石之有金。藉眾緣乃得。

汝言眾生悉有佛性(至)三藐三菩提如石出金。

案。僧亮曰。前無此問。恐零落也。僧宗曰。此問義生也。因答前問。仍遣其惑耳。

善男子汝言僧常(至)是故我說僧有佛性。

案。僧亮曰。答第七難也。寶亮曰。答第六難也。明昔言僧常者。以前佛後佛僧寶恒自相續。豈謂嶷然常耶。十二因緣常者。有佛無佛。正因之性無改。故言常也。第七難。義同第三。無別答。

善男子汝言眾生若有佛性(至)我當為汝分別解說。

案。僧宗曰。重答第四問也。此下廣釋退相也。寶亮曰。答難已竟。下作三翻。明始終無退義。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至)不退之心不名佛性。

案。僧亮曰。觀緣具不退。不具則退也。僧宗曰。明以遲得故言退。非為永失也。寶亮曰。正辨不退之由也。

善男子汝不可以有退心故(至)及一闡提悉有佛性。

案。僧亮曰。為退不進者。為譬也。僧宗曰。不可言退。故無佛性也。寶亮曰。第二翻退不退人。未來同得成佛也。

師子吼言世尊云何菩薩有退不退。

案。僧亮曰。緣有行願。上但廣願。未廣其行。故發問也。

善男子若有菩薩修集如來(至)如是四法皆悉是常。

案。僧亮曰。如是四法。皆悉是常者。眾生業性。三因一果。常故不可思議七也。僧宗曰。能如是者名不退。不爾者。則為退矣。寶亮曰。舉三十二相業勸。為此義故。廣明退不退之相也。

以是常故不可思議(至)以不見故不得涅槃。

案。僧亮曰。業果即眾生。即正因性也。名為常者。煩惱故言常耳。斷常煩惱者。上言因果皆常。未辨常有長短之因。以結惑故常。結惑盡者。則因滅矣。果以無惑故常。常故不變易也。寶亮曰。一說既竟讚歎。明一切眾生及諸佛境界業果佛性悉不可思議。佛果等四法雖常。但眾生起煩惱。業障[雨/復]故。常癡無解。來翻云何非常耶。上言煩惱之常者。正出此文也。始終所除。故言斷常煩惱名無常[5]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六[6]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7 冊 No. 1763 大般涅槃經集解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Rev. 1.23 (Big5),完成日期:2007/08/31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版權宣告

Powered by Drupal - Modified by Danger4k